养老院预收费新规落地:多维监管如何重塑养老服务市场秩序?

发布时间:2025-07-01 13:21:13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速,养老服务行业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 2024 年末,我国 6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 2.8 亿人,占总人口的 19.8%。这一庞大的老年群体对养老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推动了养老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与此同时,养老机构预收费模式带来的风险也逐渐凸显,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了规范养老机构预收费行为,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民政部、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这一政策的出台,犹如一场及时雨,为养老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注入了一剂 “强心针”。

预收费模式:行业发展的双刃剑

预收费模式在养老服务行业并非新生事物。随着养老服务需求的增长,一些养老机构为了迅速回笼资金、增加客户黏性、降低运营风险,纷纷采用预收费模式。这种模式主要包括预收养老服务费、押金和 “会员卡”“会员费” 等形式。在一定程度上,预收费模式确实为老年人及家属带来了一些便利。例如,老年人可以通过一次性缴纳一定费用,享受优惠的价格,节省逐月交费的时间成本。同时,对于养老机构来说,预收费模式也有助于其缓解资金压力,加快设施建设和服务提升。

然而,近年来,预收费模式带来的风险也日益凸显。一些养老机构在预收大额费用后,出现了不按合同履行义务、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资金链断裂甚至破产倒闭等情况,导致老年人的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据不完全统计,仅在 2024 年,全国就发生了多起养老机构 “爆雷” 事件,涉及金额高达数亿元,数千名老年人的 “养老钱” 血本无归。更有甚者,一些不法分子打着 “养老服务” 的旗号,以 “高利息、高回报” 为诱饵,实施非法集资,严重扰乱了养老服务市场秩序。

《指导意见》:政策 “组合拳” 直击行业痛点

为了有效遏制养老机构预收费乱象,《指导意见》从多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监管要求,打出了一套强有力的政策 “组合拳”。

明确预收费内涵,全口径纳入监管

《指导意见》明确将养老机构在提供服务前向老年人及其代理人收取的养老服务费、押金和会员费全口径纳入监管范围。这一规定打破了以往监管的模糊地带,将所有涉及预收费的项目都纳入了监管视野,确保了监管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限定预收费期限和额度,防控资金风险

在预收费期限方面,《指导意见》规定养老服务费预收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这一规定旨在防止养老机构通过长期预收费用来占用老年人的资金,降低老年人的资金风险。在预收费额度方面,对单个老年人收取的押金最多不得超过该老年人月床位费的 12 倍。同时,授权省级民政部门对营利性养老机构收取会员费的最高收取额度等作出限制性要求。此外,严禁养老机构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防止 “一床多卖”;要求预收费总额不得超过其固定资产净额,防止 “资不抵债”。这些规定从多个维度对预收费额度进行了限制,有效防控了资金风险。

限定资金使用用途,确保专款专用

《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了预收费资金的使用用途,要求养老机构将预收的养老服务费主要用于日常运营和服务提供,押金主要用于抵扣老年人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设施设备损坏等费用,会员费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等。同时,明确了一系列限制性规定,如严禁将预收费资金用于高风险投资、个人消费等,确保专款专用。这一规定从资金流向的源头进行把控,防止了资金被挪用的风险。

规范协议管理和退费要求,保障老年人权益

《指导意见》聚焦容易引发纠纷的问题,对签订协议、告知风险、开具发票、退还费用、解决争议等环节进行了规范。要求养老机构与老年人及其代理人签订书面服务协议,明确预收费的收取、使用、退还等事项,并如实告知可能存在的风险。在退费方面,规定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及时退还老年人的预收费,不得无故拖延。这些规定最大程度地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减少了因预收费引发的纠纷。

分类监管,强化监督管理力度

根据风险隐患程度,《指导意见》实行分类监管。对为满足日常运营需要收取的养老服务费,以 “双随机” 和专项检查、抽查审计、风险监测等日常监管为主;对为特定用途收取的押金,以及资金额度高、风险较大的会员费,在日常监管方式的基础上,采取商业银行存管,确保专款专用,要求留存一定金额的风险保证金,确保发生纠纷时有一定清偿能力。这种分类监管的方式,既提高了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又充分考虑了不同类型预收费的风险特点。

行业观察:政策落地仍需 “加速度”

尽管《指导意见》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依据,但从实际执行情况来看,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违规收费现象依然存在

据媒体暗访调查发现,部分养老机构仍然存在违规收取多年床位费的情况,甚至公然宣扬预交费越多折扣越大,与《指导意见》的规定背道而驰。例如,广州的一些养老机构,不仅预收多年床位费,有的高达百万元,还要求入住需缴纳数万元 “设施设备费”,床位、公寓等更是被包装成为 “投资产品”。这种违规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老年人的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

监管合力尚未完全形成

根据现行制度,养老机构由民政部门实行备案管理,但预付费资金监管涉及金融部门,价格以及消费纠纷处理又牵涉市场监管部门。在实际监管过程中,由于各部门之间职责分工不够明确,协同配合不够紧密,导致监管合力尚未完全形成。一些养老机构正是利用了监管的漏洞,逃避监管,继续违规操作。

老年人风险防范意识有待提高

部分老年人由于对养老机构预收费政策缺乏了解,风险防范意识不足,容易被一些养老机构的虚假宣传所迷惑,盲目缴纳高额预收费。例如,一些养老机构以 “养老服务” 为名,承诺高额回报,吸引老年人投资,而老年人往往因为缺乏对投资风险的认识,轻易上当受骗。

行业展望:规范发展迎来新契机

尽管目前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面临一些挑战,但随着政策的逐步完善和落实,养老服务行业也迎来了规范发展的新契机。

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指导意见》的实施,将有效规范养老机构的收费行为,减少违规操作和风险隐患,促进养老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合法合规经营的养老机构将在规范的市场环境中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而那些靠违规操作获取利益的养老机构将逐渐被市场淘汰。这将有助于提升整个养老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安全的养老服务。

提升老年人消费信心

通过加强预收费监管,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将有效提升老年人对养老服务行业的消费信心。当老年人的 “养老钱” 得到切实保障,他们将更加愿意选择正规的养老机构,享受专业的养老服务。这将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市场的需求增长,促进养老服务行业的良性循环。

创新服务模式,拓展发展空间

在政策的引导下,养老机构将更加注重提升服务质量和创新服务模式,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多样化的需求。例如,一些养老机构开始探索 “医养结合”“智慧养老” 等新型服务模式,通过整合医疗资源和信息技术,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养老服务。这些创新服务模式不仅将为老年人带来更好的生活体验,也将为养老机构拓展新的发展空间。

结语

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政策的出台,是保障老年人权益、规范养老服务行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尽管在政策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但随着各部门监管力度的加强、行业自律的提升以及老年人风险防范意识的提高,养老服务行业必将迎来更加规范、健康的发展。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各方共同努力,为老年人创造一个安全、舒适、有尊严的养老环境。让我们共同期待,养老服务行业在政策的护航下,能够真正成为老年人安享晚年的 “幸福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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