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加剧的当下,养老机构作为众多老年人安享晚年的重要场所,其食品安全问题愈发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食品安全不仅直接关系到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更是衡量养老服务质量的关键指标。
以庄浪县为例,当地积极推进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已建成 5 个供养特困人员兜底保障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县社会福利院、南湖中心敬老院等,共设置 379 张床位,其中护理型床位 196 张 。这些养老机构为有入住需求的特困人员、失能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了集中供养服务。同时,庄浪县民政局计划在 2025 年改建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1 个,村级互助幸福院 5 个,并完成民政部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包括为 266 户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智能化改造,为 490 名经济困难老年人开展养老上门服务 。然而,随着养老机构数量的增加和服务范围的扩大,食品安全管理面临着诸多挑战。
从全国范围来看,养老服务领域的食品安全形势
依然严峻据相关数据统计,在过去一年中,全国多地养老机构出现过不同程度的食品安全问题。例如,部分养老机构存在食品采购渠道不规范,约 20% 的养老机构未能严格执行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导致食材来源无法追溯 。在食品加工环节,约 15% 的养老机构存在加工操作不规范的情况,如食品生熟未分离、加工场所环境卫生不达标等。这些问题严重威胁着老年人的饮食安全。
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老年人由于身体机能衰退,免疫力下降,对食品安全问题更为敏感。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可能会对老年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甚至危及生命。而且,食品安全问题还会影响养老机构的声誉和社会形象,引发社会公众对养老服务质量的质疑。
当前,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管理面临着诸多挑战。在主体责任落实方面,部分养老服务机构未能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管理 “院长负责制”。一些养老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视不足,未定期组织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也未参加食品安全检查 。在食品生产经营者方面,部分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餐饮服务的单位存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例如,一些食堂工作人员未按要求进行健康检查,或者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
监督管理责任也有待进一步强化。虽然民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都承担着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责,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监管不到位、信息沟通不畅等问题。一些地区的民政部门对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不够重视,未能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食品安全隐患 。市场监管部门在对供餐单位、养老服务机构食堂的监督检查中,也存在检查频次不足、检查深度不够等问题。
为提升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首先,应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养老服务机构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管理 “院长负责制”,加强对承包方、受委托方的监督管理,选择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合作。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
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责任。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将食品安全纳入综合监管范围,督促养老服务机构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供餐单位、养老服务机构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
此外,还应大力推进社会共治。充分发挥 “明厨亮灶” 作用,通过透明、视频等方式公开展示餐饮服务相关过程,让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提高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和老年人的食品安全意识。有序组织院民委员会及家属代表参与检查,听取他们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
养老机构食品安全是关乎老年人福祉的大事。只有通过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责任、推进社会共治等多方面的努力,才能有效提升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为老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饮食,让他们真正实现 “老有所养、食有所安”。未来,随着各项政策措施的不断完善和落实,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将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为老年人的幸福晚年生活提供坚实保障。